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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u纾困资金最新进展:规模近5000亿涉及65家公司。自纾困指示发布后,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证券和基金业协会等先后出台落实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也相继成立了各类纾困产品。当前不完全统计下的合计公示资金规模超过4200亿元,若考虑未公示产品规模占比及部分统计数据为首批资金的情况,当前计划中的纾困基金规模可能已经接近5000亿元。9月底至今已经完成或正在行进阶段的上市公司纾困项目共计83项,涉及65家上市公司。这些公司绝大部分为民企(占比89%,还有少部分外资、地方国企及公众类企业),行业主要集中在机械、电子、建筑装饰、计算机、医药生物、传媒互联网等板块,新兴产业类公司居多。从基本面情况来看,这些上市公司普遍具备市值小(95%以上企业自由流通市值在100亿元以下)、质押比例较高、杠杆率较高、现金流较差等共性特征。
企业债发行主体扩容至优质房产。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优质企业需满足七大条件,包括主体信用等级达到aaa、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应处于行业或区域领先地位、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最近3年未发生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失信黑名单、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和其他条件。在主要经营财务指标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被列为第四类企业,需要同时满足资产和营收分别达到1500亿元和300亿元的门槛要求,并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综合上述多项条件,根据民生证券的研究报告梳理,潜在受益的房企达到36家,其中,a股上市房企13家,港股上市房企23家。
。11月30日公告,因资金状况紧张,致使部分债务逾期。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合计12.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95%,9家租赁公司牵涉其中。
关注信息
u新租赁准则落地,关注变化影响。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现为大家解读其中部分变化及影响:
1、 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根据现行准则,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采用“上表”和“不上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提出全部“上表”的单一模型。除了满足豁免规定的情况外(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几乎所有租赁均需要上表,意味着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将随着现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承诺而相应大幅度膨胀。
其中,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 完善租赁和服务的区分原则。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引入了“已识别资产”、“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等概念。
已识别资产通常由合同明确指定,也可以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但是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指的是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