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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7 来源: 浏览量:1211

创新驱动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近年来,市财政局以深入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为核心,坚持谋创新、促转型、破障碍、优环境,统筹财力加大科技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助力我市创新能力的提升: 

一、创新政策扶持体系

科技创新中,科技平台载体是基础,研发费用投入是支柱,科技成果转化是目的,市财政积极围绕这三大环节,强化政策支撑。

(一)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围绕“补品牌、补设备、补成果”,出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扶持政策,单项资助最高达2000万元;通过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单项资助最高达1000万元;推动与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筹建清华海峡研究院、稀土研究所、材料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二)实施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政策。

该政策是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税收加计扣除的研发经费投入的5-10%进行分类补助,单个企业最高800万元,属于后补助方式,具有无门槛、去评审、普惠性三大特点,企业仅需提供简单材料即可获得补助,且所获补助资金可自主调配,出台以来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通过奖励技术交易成果、建设转移转化平台、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收入分配改革、鼓励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等六大举措,积极营造活跃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

二、创新财政扶持方式

积极探索构建多层次股权投资模式,实施科技信贷扶持等科技金融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各类资本资源向科技领域集聚。 

(一)构建政府投资基金体系。

2014年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主要投资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初创期企业;2015年我市设立全省首支规模百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子基金,撬动数倍以上的社会资本形成持续的资本供给,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还设立了科技创业天使暨种子基金、“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现代服务业跟投基金、海丝基金等,初步建立多层次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

(二)实施科技信贷扶持政策。

一方面是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市财政为金融机构分担风险,代偿本金损失的40%;另一方面是减轻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优惠担保费率,市财政为担保机构补贴担保费,为企业补贴贷款利息,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利用我市2015年获得全国首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示范试点城市”的契机,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从打造载体、建设平台、支持融资、引进人才、补助创业、补贴研发投入、奖励技术交易、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9个方面推出35条具体扶持措施。双创工作成效获得财政部充分肯定,居首批试点城市前列。


(来源:厦门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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